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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09年
1月
1日起,水电十四局有限公司以往按照职工工资总额
2%提取的工会经费,将全额由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代收。这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总工会联合发文作出的全省工会经费上缴的最新规定,工会经费的收缴机制将由此发生根本性变化。为适应这一新的缴费方式,理顺管理关系,确保公司工会经费及时、足额上交,公司工会日前大力宣传、周密部署,认真做好地税代缴的各项相关工作。
工会经费地税代缴,是依法足额收缴工会经费,不断增强工会实力,进一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职工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是工会组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地组织动员广大职工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的重要手段。为此,公司工会要求各二级单位、项目部工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切实把地税代缴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公司工会在广泛动员、张贴宣传海报、下发宣传手册的基础上,多次组织公司财务部、审计部、人事部等相关负责人会议,吃透地税代缴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点多面广流动大”的实际进行认真讨论、制定相关措施,加大协作力度、建立协调机制,公司总会计师崔志强、工会主席张廉荣亲临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从而明确了地税代缴工会经费的范围和比例、代缴方式、责任部门,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公司工会经费上缴的“全覆盖、足收缴”。按照云南省总工会的要求,公司工会及时下发通知并举办培训班,积极组织各级工会摸清本单位基本情况,认真做好“缴费单位信息采集”这一关系到地税代缴成败与否的基础性、关键性的重要工作。目前,公司所属各级工会组织已按时完成了缴费单位信息采集工作并汇总上报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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